台塑企業第34屆運動會網球(硬式)比賽規程
1.報名規定:
(1)每單位得報名一隊,每隊得報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一人,隊員(含隊長)13人。
(2)隊員中須有二位年齡達50歲以上,或二位合計年齡達100歲以上。
2.比賽制度:
(1)分組如籃球
(2)每場採五點三勝制,均為雙打(預賽五點均須賽完,否則没收該場比賽)。
(3)每點採一盤六局先勝制,局數五平時先贏兩局(七比五)者獲勝。局數六平時,最後決勝局採搶七制,先得七分者獲勝,唯比數六比六(丟士)時,比賽須延長到得二分差止。
(4)每位球員皆不可兼點重複上場比賽。
(5)第三點必須由二位50歲以上隊員出賽,如報名隊員中50歲以上不足二位時,允許二位合計100歲以上者出賽。
(6)隊員人數不足時須從第一點排起,中間不得輪空(第三點不在此限),否則没收該場比賽。
3.錦標評定:
(1)每場比賽,先得三點者獲勝(預賽五點均須賽完)。
(2)如籃球錦標評定(1)、(2)。
(3)積分相等時:如桌球積分相等評定。
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網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網球規則。
5.比賽用球:SLAZENGER比賽級網球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