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塑企業第34屆運動會排球比賽規程
1.報名規定:每單位得報名男、女各一隊,每隊得報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各一人,隊員(含隊長)12人。
2.比賽制度:
(1)分組如籃球。
(2)每場採三局二勝制。
3.錦標評定:
(1)如籃球錦標評定(1)、(2)。
(2)積分相等時:
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,以各隊在該循環賽中,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之商數判定名次。上項商數如再相等,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中,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判定名次。如仍無法分出勝負,若只二隊則以勝者為勝,三隊以上則抽籤決定之。
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公佈之最新排球規則。
5.比賽用球:Mikasa(MVA-200)合成皮質排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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