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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塑企業第34屆運動會游泳比賽規程

1.比賽項目

組別

項目

 

男子組

 

(1)50公尺自由式

(2)50公尺自由式(45歲以上)

(3)100公尺自由式

(4)200公尺自由式

(5)50公尺蛙式(45歲以上)

(6)100公尺蛙式

(7)200公尺蛙式

(8)50公尺仰式

(9)50公尺仰式(45歲以上)

(10)100公尺仰式

(11)50公尺蝶式

(12)50公尺蝶式(45歲以上)

(13)100公尺蝶式

 

(14)200公尺自由接力(4人×50公尺,45歲以上)

(15)400公尺自由式接力(4人×100公尺)

(16)1000公尺大隊接力(10人×100公尺)

 

組別

項目

女子組

(1)50公尺自由式

(2)100公尺自由式

(3)50公尺蛙式

(4)100公尺蛙式

(5)50公尺仰式

(6)100公尺仰式

(7)200公尺自由式接力(4人×50公尺)

(8)500公尺大隊接力(10人×50公尺)

 

2.報名規定:

(1)每一單位在男、女子組各競項目中得報二名運動員,接力項目得報名一隊。

(2)每一運動員最多參加一項(接力不在此限)。

(3)各項報名人數未達三人則取消該項比賽。 

3.錦標評定:如田徑

4.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公佈之最新游泳規則。

5.比賽秩序:

(1)各項編組均由大會競賽組抽籤排定。

(2)各項預賽均採計時制,不舉行複賽,擇預賽成績最優前七名參加決賽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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